首 页 局领导 单位概况 政务要闻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县市动态
当前位置:首页 > 市场调控 >
国家公布2018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8-02-11 点击: 次

关于公布2018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

 

发改价格〔2018〕264号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、物价局、财政厅(局)、农业厅(局、委、办)、粮食局、农业发展银行分行:

  2018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。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、市场供求、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,经国务院批准,2018年生产的早籼稻(三等,下同)、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20元、126元和130元,比2017年分别下调10元、10元和20元。

 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期,各地要认真做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宣传工作,引导农民合理种植,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。

 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财  政  部

农  业  部

中国农业发展银行

201829

 


 
365手机体育app 版权所有
地址:孝感市交通大道169号 , 电话:0712-2323607 , 传真:0712-2327459 ,邮箱:xglsj7459@163.com 网站地图
鄂公网安备42090202000220号 ,鄂ICP备08000618号   技术支持:大鹏网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