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文件,正式确定88家单位为首批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,我省一共5家,应城市粮食局名列其中。
民以食为天,食以粮为先。2010年以来,应城市粮食局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监管职责,创新增强执法督查能力,创新提升技防监管水平,健全完善执法监管制度,加强群防消除风险隐患,推进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快速发展,年均开展粮食流通执法督查不少于60次、出动检查人员110多人次。2017年,市局对辖区内各类政策性粮食按照“有仓必到、有粮必查”原则,查出8项问题隐患,强化整改,进一步净化了粮食流通市场环境。